在很多人的印象當中,非他殺就等於自殺,所以應該是這個樣子的
  或者這個樣子:
  或者這個樣子:
  總之,非他殺的屍體一定是完整的。
  其實,這是大大的誤解。
  首先,非他殺絕不能簡單地視同自殺。自殺只是非他殺的一種情況,意外死亡也是非他殺的一種情況。在警方查證的非他殺案件中,能有全屍的只是一大部分,還有一小部分是沒有全屍的,碎屍就不用多說了,有的極端案例甚至找不到屍塊。
  比如江寧某高校曾發生了一件很令人悲痛的案例:2012年5月,警方接到學生家長報警稱其在江寧某高校念書的在校生董某離開學校後下落不明。警方接報後,多方尋找,但都未找到該學生。
  7月,警方接報在外秦淮河某段發現一具高度腐敗的男屍。法醫進行屍檢後排除他殺,並通過DNA比對認定屍體就是失蹤兩個月的董某,且死亡時間超過1個月。但是董某的家屬當時也是對此結論並不認同,因為董某的屍體在發現時並不完整,一些肢体出現殘缺,家屬據此認為此案是分屍案,一定有凶手。
  其實看到這裡,您心裡應該有數了:在盛夏季節的南京,河裡浸泡漂流了超過一個月。你們想吧。
  (原標題:1、非他殺=完整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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