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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訊 記者李曉瑛 “這是什麼意思?你知我知,還有幾個部門知就行了,別告訴老百姓和媒體?!”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表示憤怒。日前,市法制辦對其今年7月遞交的提案———《舊樓加裝電梯亟須出台補償參考標準》作出回覆。然而,回覆在最末卻註明“免予公開”。
  法制辦:補償方案已“難產”
  早在2011年,韓志鵬便開始關註廣州舊樓加裝電梯所遇到的種種問題。2012年7月1日,《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正式施行。然而,該《辦法》並未明確,加裝電梯對利益受損的業主該如何補償,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困難重重。
  今年7月,韓志鵬遞交提案,呼籲補償標準方案的出台。到了8月份,廣州市社科院用數學建模對“補償標準”進行量化,並得到廣州市市長陳建華的批示,交由市法制辦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論證。然而,法制辦在上月的政協知情問政會上向韓志鵬透露,該方案因欠可操作性而“難產”,需另請機構重新研究。
  怪事:頭一回遭遇“免予公開”
  日前,韓志鵬收到市法制辦對其提案的正式答覆,文件號為穗府法函【20141611】。他看完後,本來想告訴媒體,或者和涉及的居民商量,才發現文件最後註明“免予公開”,同時抄送市規劃局、國土局、質監局、財局等部門。
  “我當了三屆政協委員,寫過那麼多提案,還是頭一回遇到這樣的怪事!”對於提案答覆被“不允許公開”,韓志鵬深感疑惑。南都記者採訪了部分政協委員,他們表示,所收到部門的大部分的提案答覆都是“可公開”的,也有一些註明是“依申請公開”,基本沒有遇過“免予公開”的。
  疑問:補償標準屬於國家秘密?
  究竟是什麼文件才不能公開?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規定,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屬不予公開範圍。另一方面,《條例》也明確,部門應對涉及公民切身利益,或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並參與的信息,主動公開。
  “舊樓加裝電梯的補償標準,是國家秘密嗎?難道不是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並參與的嗎?真是莫名其妙!”對法制辦的特殊“註明”,韓志鵬不贊同,“好多市民就盼著我這份提案的答覆啊!”昨晚,他在個人微博上就此徵集網友意見。“我會向市府辦公廳提案處和市政協提案委,咨詢解決方式,如果大家都認為應該公開,我會選擇合適的時間‘違規走程序’公開”,他說。  (原標題:“舊樓加裝電梯”提案法制辦答覆“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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